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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伴的保证付款_Guaranteed Payments to Partners

伙伴的保证付款是什么?

伙伴的保证付款是为了补偿合伙人提供的服务或所用资本而支付的款项。

实际上,这种付款相当于合伙人或有限责任公司(LLC)成员的工资。这类支付消除了合伙人为了时间或资产做出个人贡献但在合伙企业未能成功时无法得到补偿的风险。[1]

“保证”这个词指的是这些被称为“优先分配”的付款,在计算时与合伙企业的盈利能力无关。实际上,这类付款对合伙企业而言构成了净损失。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特殊和意外的税务问题。这可能会变得复杂,尤其是因为国税局(IRS)和法院有时对什么构成合伙人的保证付款未能达成一致。[1]

重点总结

  • 保护付款旨在补偿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投入的时间、提供的服务或所提供的资本。
  • 这些付款本质上是合伙人的工资,独立于合伙企业的成功与否。
  • 伙伴的保证付款可能带来各种税务影响,必须仔细考虑,以便受益人能避免罚款或重大税负。

理解伙伴的保证付款

伙伴的保证付款在《国内税收法典》第707(c)条中有所规定,该条款将此类付款定义为合伙企业向个别合伙人支付的款项,作为服务或提供资本的补偿,并声明这些款项的计算不考虑合伙企业的收入。[2]

一旦这些付款符合上述定义,从税务角度看,它们就被视为支付给非合伙人的款项,适用于合伙企业(付款方)和接收者(收款方)。对于合伙人来说,保证付款始终被视为普通收入。对于合伙企业而言,这类付款可以根据《国内税收法典》第162条作为普通或必要的商业开支抵扣,或根据第263条进行资本化。[3]

保证付款的概念可能看起来很简单,但其细节可能使事情变得复杂。未经适当结构化的付款可能导致接收付款的合伙人及其他合伙人出现意外且昂贵的税务问题。

伙伴的保证付款的税务问题

就合伙企业而言,可能会有一种协议,规定合伙人在任何保证付款之前应获得合伙企业收入的20%,并且必须获得至少13,000美元的收入。如果合伙企业收入为100,000美元,合伙人将获得20,000美元——其中没有一部分是保证付款,因此合伙企业无法抵扣。然而,如果合伙企业赚取30,000美元,那么合伙人将只获得6,000美元作为其份额。由于他们至少应获得13,000美元,剩余的7,000美元将以保证付款的形式支付,因此合伙企业可以对此进行税务抵扣。[1]

就合伙人而言,时机不当的付款可能会增加其税负。考虑在合伙人的财政年度为日历年,而合伙企业的财政年度于9月30日结束。若合伙人在9月30日后但在1月1日之前收到保证付款,则这笔收入必须计算在合伙人下一税年度的收入中,尽管发生在当前年度。[1]

关于保证付款和房地产,还必须考虑特殊因素,因为地方政府有时会对未成立的企业征税。例如,纽约市在一个复杂的纽约州商业税法下运作,对合伙企业及独资经营者施加自己的未成立企业税(UBT)。虽然这一税负可能相当可观,但从中豁免的是租赁和拥有出租房地产的净收入。[5]因此,房地产合伙企业在考虑任何保证付款的税务影响时应当谨慎。

这些影响可能包括,当房地产合伙企业将保证付款作为退休金支付时,它被视为对合伙人服务的普通收入,属于赚取收入。因此,它需缴纳自雇税,这可能会产生高额费用。然而,如果被定性为分配份额,则可以享受上述豁免,而不需支付自雇税。[1]

伙伴的保证付款的目的是什么?

伙伴的保证付款旨在补偿合伙人所提供的服务或所使用的资本。这些付款与合伙企业的盈利能力无关,实际上代表着合伙企业的净损失。它们实质上为合伙人提供了一种薪酬形式,使合伙人免受合伙企业不成功的风险。

伙伴的保证付款有哪些税务影响?

这些问题可能变得相当复杂,但基本上,合伙人的保证付款被视为合伙人的普通收入并按此纳税。合伙企业可以选择将保证付款作为税务抵扣或进行资本化。

如果合伙企业的财政年度与合伙人的不同怎么办?

这可能导致合伙人收入的意外增加,因为在合伙企业财政年度结束后但在合伙人财政年度结束之前进行的保证付款将在合伙人的下一财政年度被计入收入,而不是实际发生的年份。

最终结论

伙伴的保证付款旨在补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投入的时间、提供的服务或所提供的资本。这些付款本质上是合伙人的工资,无论合伙企业是否成功。这些付款可能带来多种税务影响,必须经过仔细考虑,以使受益人能够避免罚款或重大税负。

参考文献

[1] New York State Society of CPAs: The CPA Journal. “Our Greatest Hits | Avoiding Costly Mistakes on Guaranteed Payments to Partners.”

[2]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Section 707.B—Transactions Between Partner and Partnership. 26 CFR 1.707-1: Transactions Between Partner and Partnership.”

[3]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art I: Section 162.—Trade or Business Expense. 26 CFR 1.162-2: Traveling Expenses,” Page 1.

[4]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art I: Section 263.—Capital Expenditures. 26 CFR 1.263(a)-1: Capital Expenditures; in General.”

[5] NYC Business. “Unincorporated Business Tax (UBT).”